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481-00196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 年)(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服务要求:为了加强对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制定《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内容 1、规划内容包括: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及研究规划背景;对兴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入了解;评估兴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对总体评估、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并对兴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特色进行提炼,构建出系统、科学、完整的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2、规划成果编制,将规划方案整理形成规划设计成果及汇报演示文件等。 3、会议材料及规划成果制作,按照审查程序和审批需要制作会议材料,并对规划成果进行制作、印刷。 (二)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红、廖晶、康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 0429-58150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联系方式: 0429-5123678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欣雨
电 话: 0429-5123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1)(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兴城历史文化名城-省规划院标书(盖章版)_页面_03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