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481-00196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 年)(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服务要求:为了加强对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制定《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内容 1、规划内容包括: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及研究规划背景;对兴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入了解;评估兴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对总体评估、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并对兴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特色进行提炼,构建出系统、科学、完整的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2、规划成果编制,将规划方案整理形成规划设计成果及汇报演示文件等。 3、会议材料及规划成果制作,按照审查程序和审批需要制作会议材料,并对规划成果进行制作、印刷。 (二)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红、廖晶、康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   0429-58150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联系方式:   0429-5123678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欣雨    
   电 话:   0429-512367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1)(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3—2035年)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兴城历史文化名城-省规划院标书(盖章版)_页面_03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