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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丹东市东港市马家店镇和小甸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2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丹东市东港市马家店镇和小甸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10
撰写单位: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景凤
(2023年丹东市东港市马家店镇和小甸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丹东市东港市马家店镇和小甸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3338
项目名称:2023年丹东市东港市马家店镇和小甸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7,000.00
最高限价(元):287,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采购需求

监理单位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和工作需要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及设备(每个标段至少含 1 台车辆等),岗位人员配置须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兼职项目不超过 3 项,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应按照 1 万亩建设面积设 1 名监理工程师、 2 名监理员的标准配置监理人员,不足 1 万亩按照 1 万亩配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职,定员、定岗。

二、工程监理要求

(一) 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要求,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建立监理人员档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与响应文件人员一致,档案应包括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明、个人简历(附二寸彩色照片)社保及劳动合同等文件,监理人员档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查。

(二) 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报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四) 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资格、设备规格及数量等报审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2 、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等质量应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的材料或设备。

3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全部实行旁站监理,并留影像记录,及时填写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记录。对一般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釆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4 、复核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组织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核准工程量、工程造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5 、初审施工单位工程调整方案,对《工程措施调整申请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供影像等证明资料。

(五)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监理日记、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旬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并抄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

(六) 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 , 按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监理资料,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 在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 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八)项目开工前,市局组织中标单位的法人及总监理师、监理师、监理员和区县农业部门培训一周,监理单位应报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等各方关系与职责。监理单位应按照 监理合同、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等资料。未经监理单位盖章 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等资料不得用于施工。

(九)监理单位应釆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报告。监理单位不得通过串通、欺诈等手段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十)监理单位应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按要求将监理信息录入高标准农田信息系统。市局及市中心组织专人每周不定期下现场督导监察。

三、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为农田建设项目中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其他相关工程等。

备注:禁止监理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以其他监理单位名义承揽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将所承揽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现场监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响应文件提供的名单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如发现上述情况市局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上报省厅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得参与全省的项目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 服务内容

01 包:小甸子镇三道林村、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小甸子镇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红旗沟村;

02 包: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

六、质量目标

达到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 2016 )和规划设计相关要求,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控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农田〔 2023 204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等 6 个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田 [2022]252 号)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七、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NY/T 2949-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 2016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等文件。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八、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一)行使监理的二管、四控、一协调的工作职能,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四控:工程质量、投资、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控制。一协调:甲、乙双方以及其他关系协调。

(二)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关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款拨付、现场文明生产等临时性工作。并保证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根据采购人需要,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三)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须具有与行业管理法规相应的监理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其他要求

1.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程和规定,对上述项目,特别是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竣工档案及保修项目监理)进行全面监理,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全面地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3. 履约约地点:

01 包:小甸子镇三道林村、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小甸子镇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红旗沟村;

02 包: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

4. 验收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NY/T 2949-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和规划设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81,900.00
最高限价(元):281,9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采购需求

监理单位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和工作需要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及设备(每个标段至少含 1 台车辆等),岗位人员配置须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兼职项目不超过 3 项,原则上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应按照 1 万亩建设面积设 1 名监理工程师、 2 名监理员的标准配置监理人员,不足 1 万亩按照 1 万亩配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职,定员、定岗。

二、工程监理要求

(一) 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要求,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建立监理人员档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与响应文件人员一致,档案应包括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明、个人简历(附二寸彩色照片)社保及劳动合同等文件,监理人员档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查。

(二) 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报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 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四) 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资格、设备规格及数量等报审材料,应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2 、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等质量应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的材料或设备。

3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行业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全部实行旁站监理,并留影像记录,及时填写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记录。对一般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釆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指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4 、复核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组织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核准工程量、工程造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5 、初审施工单位工程调整方案,对《工程措施调整申请单》、《工程现场签证单》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供影像等证明资料。

(五)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监理日记、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旬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并抄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

(六) 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 , 按时提交工程监理报告等监理资料,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 在项目质保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施工 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八)项目开工前,市局组织中标单位的法人及总监理师、监理师、监理员和区县农业部门培训一周,监理单位应报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涉及的乡镇和村等各方关系与职责。监理单位应按照 监理合同、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等资料。未经监理单位盖章 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等资料不得用于施工。

(九)监理单位应釆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报告。监理单位不得通过串通、欺诈等手段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十)监理单位应协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按要求将监理信息录入高标准农田信息系统。市局及市中心组织专人每周不定期下现场督导监察。

三、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为农田建设项目中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其他相关工程等。

备注:禁止监理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以其他监理单位名义承揽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将所承揽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现场监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响应文件提供的名单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如发现上述情况市局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上报省厅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得参与全省的项目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 服务内容

01 包:小甸子镇三道林村、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小甸子镇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红旗沟村;

02 包: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

六、质量目标

达到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 2016 )和规划设计相关要求,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控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农田〔 2023 204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等 6 个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农田 [2022]252 号)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七、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NY/T 2949-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 2016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等文件。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八、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一)行使监理的二管、四控、一协调的工作职能,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四控:工程质量、投资、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控制。一协调:甲、乙双方以及其他关系协调。

(二)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关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款拨付、现场文明生产等临时性工作。并保证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根据采购人需要,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三)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须具有与行业管理法规相应的监理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其他要求

1. 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程和规定,对上述项目,特别是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竣工档案及保修项目监理)进行全面监理,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全面地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3. 履约约地点:

01 包:小甸子镇三道林村、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小甸子镇红旗沟村;小甸子镇牌楼村、红旗沟村;

02 包: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马家店镇三道岗村;

4. 验收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 (NY/T 2949-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 和规划设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0415-313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实小1#25幢504号
联系方式: 0415-2238755
邮箱地址: 673775559@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1181800000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景凤
电 话: 0415-22387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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