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技术服务包(2023年)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技术服务包(2023年)
项目编号:XXXXX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221067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工0755-22106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0755-83785230-835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技术服务包(2023年)
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XXXXXX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技术服务包(2023年)
四、采购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为12个月(初步拟定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售后服务期为自结题会议之日起算两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项目需求
合作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发展活力和动力持续上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纲要》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已上报省政府,谋划了合作区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结构等发展蓝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建设项目的规划依据;确需在无控规覆盖区域安排建设项目的,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规划管理依据的通知》(深规土〔2014〕228号)要求,需组织开展规划选址研究论证,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作为规划许可依据。在合作区边规划边建设的背景下,为积极发挥规划设计条件促进城乡发展和治理的公共政策作用,加强既有控规实施管理,提高规划设计条件的针对性,发挥规划正向作用,有效引导开发建设行为,拟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研究技术服务包(2023年)项目。
本项目研究范围为合作区陆域范围(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5812公顷,其中已供应约1069公顷),围绕拟落地合作区的建设项目开展选址研究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重点以服务期内拟供应土地为研究对象(供应计划预选库A类[供地条件成熟]项目约565.95公顷),原则应开展不少于14项。(备注:最终研究范围以本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中标供应商按要求编制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对采购服务质量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成果由招标供应商承担。
六、工作内容
本项目原则应开展不少于14项选址或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选址研究
1、选址需求研究:梳理合作区同类项目已建、拟建情况,通过规范政策研究、案例借鉴、部门访谈、问卷调查等分析方式,提炼项目建设影响因子,包括论述用地面积、用地形状、自然条件、工程地质、交通运输、周边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开发建设需求,进一步明确项目选址位置、用地范围、功能组合和主要技术指标。
2、选址条件研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遵循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底限管控,识别相关规划管控要素冲突,梳理与周边已有、拟建项目的关系,分析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交通条件、河道、海岸带、供水、能源供应条件、片区开发时序、安全管控等因素条件。通过土地权属核查,梳理土地空间资源及近期可实施建设区域,研究提出多套选址方案,分析各选址方案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比选出推荐选址方案。选址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分析选址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镇村布局等的协调情况;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情况;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情况;对城镇环境有无影响;与城镇综合防灾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与机场净空、微波通道、军事设施保护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关系等等。
(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
1、用地指标体系: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片区内部功能布局、地块划分、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等内容,对地块提出合理的规划条件,包括规划控制指标及支撑条件分析。
3、空间控制指引:重点针对建筑形式、开放空间、交通出入口、公共通道等内容进行研究,对空间组织、建筑形式、公共开放空间、公共通道和地块出入口等提出控制指引,包括开放空间与绿化环境控制引导、界面控制、建筑控制及公共通道以及出入口设置要求。
(三)动态及跟踪服务
结合甲方实际需求,安排专人开展核查、统计、建立台账等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参与相关专题会或者协调会;承担甲方临时交代的相关技术分析工作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①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文件,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需求中作出专门规定,可以允许分支机构依法投标,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八、供应商报价: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将报价单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libo@pnr.sz.gov.cn ,sshzcgb@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3.本公告期限: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
九、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2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55-22106737
邮编:516600
投诉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1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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