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衙前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YXSJ-2022-018 | |
项目名称 | 岳西县衙前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勘察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安徽皖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 月 9 日 10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 3 年 1 月 10 日至 20 23 年 1 月 1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4000000.00 元 | |
规划、 勘察、设计要求 | 规划、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深度、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设计内容及要求相关具体要求。 | |
规划勘察设计周期 | 180日历天 | |
项目 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焦清卫,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CS174100420,冀职改办字[2017]131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城乡规划乙级 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 ; 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
业绩 | 投标人业绩: 1、 泰安市山水林田湖草明堂河、梳洗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项目 2、 莆田市绶溪公园状元红共享农业公园 (有机农业)EOD 项目(运营 0 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负责人业绩: 滁河流域(来安县汊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有限公司 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 4180000.00元 | |
规划、 勘察、设计要求 | 规划、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深度、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设计内容及要求相关具体要求。 | |
规划勘察设计周期 | 18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吴东彪,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CS10340008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城乡规划 甲 级 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资; 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 |
业绩 | 投标人业绩: 1、 瑶海区南淝河及支流流域水体达标整治工程设计 ―瑶海区板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 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EOD项目(EPC 产业导入)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泗县黑臭水体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评标情况 |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6-2180121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6-218012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岳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管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188022,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2023年1月10日 |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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