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桥梁、高边坡总体风险评估及项目综合应急预案预案编制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
采购人:山西路桥集团忻州国道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日11时至2023年1月6日11时
现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桥梁、高边坡总体风险评估及项目综合应急预案预案编制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1、服务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550000元(税率6%)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 成交候选人 | 响应报价 | 质量标准或要求 | 服务期 | 备注 |
1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518100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 税率6%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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