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分公司关于运商部租赁生产用车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1 | 黔南分公司关于运商部租赁生产用车 | 北京中远大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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