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凤阳县花园湖行洪区居民外迁安置点(枣巷镇)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小额工程) | |
项目编号 | FY-F2019008/czgc201902-070 | |
招标人 | 名称 | 枣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凤阳县枣巷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邓锐 157550996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汤工 0551-62220211 |
招标方式 | 小额零星 | |
开标时间 | 2019年2月28日上午10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淮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投标价(万元) | 安置点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上为每公顷6万元、安置点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下为每公顷8万元。 |
| 企业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投标价(万元) | 安置点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上为每公顷6万元、安置点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下为每公顷8万元。 |
| 企业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完全响应 |
| 投标价(万元) | 安置点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上为每公顷6万元、安置点用地面积20公顷以下为每公顷8万元。 |
| 企业业绩 | / |
公示时间 | 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联系人:彭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0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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