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楼 镇 鞭 打 芦 花 车 牛 返 孝 善 文 化 乡 村 融 合 发 展 项 目 ( EPCO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杜楼镇鞭打芦花车牛返孝善文化乡村融合发展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3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萧县杜楼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龙河街道东外环路与公园路交口、萧县杜楼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刘工14755777101、177569104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海润凤鸣苑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18005309659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牵头方)、山东新达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萧县利萧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成员) | 安徽省振兴建筑集团工程有 限公司(牵头方)、中科华 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 体成员) | 安徽驭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牵头方)、上海传承博华 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 合体成员)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 山南路137号;山东省潍坊 高新区新城街道金马社区胜 利东街195号求是和信大厦 701室至715室、601室至 603室、607室至611室;安 徽省宿州市萧县丁里镇郭庄 村委会 | 萧县龙城镇淮海路121号;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福安 大街新文化花园新丽居2-A- 1203-1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 灵璧中学西大门外教育路南 侧0401室;上海市宝山区 梅林路358号11幢B2019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费 率%) | 96.40%(约56461480元) | 97.50%(约57105750元) | 98.10%(约57457170元) | |
工期(日历天) | 730 | 730 | 73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 的候选人在投标文 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施工负责 人 | 姓名 | 许芳 | 陈尚领 | 毛玲洁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皖234192017211 | 皖1342019202100462 | 皖234182133128 | |
设计负责 人 | 姓名 | 王培蕾 | 李宁 | 王晓东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20113701279 | 20201201042 | 20213104233 | |
综合评估得分 | 89.90 | 86.43 | 82.0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及原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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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9日 | |
招标代理费 | 500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 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 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 : 30-5 : 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 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 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 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 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小康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审批股0557-220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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