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靖 县 梅 林 镇 坎 下 村 至 奎 洋 镇 上 洋 村 公 路 工 程 ( 勘 察 、 初 步 设 计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1 、工程名称: 南靖县梅林镇坎下村至奎洋镇上洋村公路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2 、招标人: 南靖县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人民广场1 号
联系人: 卓先生 联系电话: 0596-6035013
3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5室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 0596-2136662
4 、工程建设地点: 南靖县梅林镇、奎洋镇
5 、工程交易 地点: 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0日9:00时
9 、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 :叁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小写:3099999元)
项目负责人 : 王伟伟 证书编号: 闽G009-20713(道路与桥隧工程)
信用分使用情况:企业AA、人员AA。
质量要求: 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满足勘察设计相关规范,以及福建省普通公路勘察设计管 理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全目标: 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初稿。初稿经审查后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编 及报批材料,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周期包含在设计周期内,配合勘察测量的后续服务工作。
10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 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靖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596-7836320)
13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
招标人: 南靖县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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