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大厦勘察设计恩施大厦勘察设计(ESZZ-20240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401FJ-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大厦勘察设计已由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401-420106-04-01-2220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施州印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施州印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与洪山二巷交汇处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08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7万平方米拟建设集商务办公、会务展览、酒店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商务综合体。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湖北省、武汉市等现行工程勘察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含地质勘察、外业见证、地勘审查等),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地形进行测绘并提交测绘成果,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等。设计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湖北省、武汉市等现行设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限额设计:具体包含:(1)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室外管网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铺装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的规划方案设计及投资估算,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符合《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宗地规划条件》(武自规条[2023]第08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并配合完成规划报批取得审批文件;(2)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土建工程、人防设计、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办公、会务展览、酒店的硬装及软装)、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室外管网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铺装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节能专篇)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3)预算编制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完成相应审核工作 。测绘范围: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工程测绘的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招标人要求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地形进行测绘并提交合格现状地形图,用于指导设计及施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0。 其中:履约期限:120日历天(评审时间不计入),另计跟踪配合服务时间至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和保修期结束之日。。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专业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能力;(3)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 5 年)内完成过 1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或者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者社保网站的查询截图);(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年净利润均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列入信用黑名单);(7)近 3 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见第7款投标相关事宜7.4条。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7.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7.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1)由中标单位给予入围但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入围单位为3家时,补偿费用为10万,由入围但未中标单位均分;(3)入围单位为5家时,补偿费用为15万,由入围但未中标单位均分;(4)支付时间: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并由招标人通知中标单位支付;(5)入围但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供招标人无偿使用。。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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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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