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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汽车南站鱼鳞浃47号营业房二年租赁权(第二次)

· 2023-12-25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696437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投标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即以招租底价为首年租金的招租竞买底价,以达到或超过底价时的招租竞买的最高价为首年租金。意向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书递交拍卖行,由拍卖行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当场确定最高报价(若最高报价有2名及以上相同时,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再组织最高报价相同者进行明标暗投,直至产生最高报价者)。招租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按竞得人自动放弃论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8、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合法权益。各意向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围标和串标等。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交运集团城际客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江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0577-88289781
    联系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温州大道(汽车南站七楼)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45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2.45万元,无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付清,下期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次性付清,依次类推;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业态用途: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5000元,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2、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标的物现状及房屋和土地用途或使用功能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竞得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意向承租人报名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勘探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承租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单位(个人)无关。相关风险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3、出租场地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出租场地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治安费、物业费及各类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6、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等,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环保、安监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的需求等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也有承租方自行承担。7、租赁期间,租赁房产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8、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使用任何明火及相关设备。9、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10、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表实际抄度,于每月8日前结清水电费用。水费按5元/吨收取;电费单价按电力部门收费标准收取,另外电损电耗等公摊费用按实际用电的0.18元/度收取。11、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和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壹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方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12、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5、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告公示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3年12月2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月8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月8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4、报价书提交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4年1月9日下午2时止5、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6、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139688950737、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8、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9日下午3时,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邵先生 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3857763212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邵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396889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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