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鹿城区矮凳桥25号107室(原25号-6#室):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050804号;温国用(2007)第29789号。权利人:温州市地方建筑材料工业公司,已委托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矮凳桥52弄11幢116室:无。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采用增价式竞价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招租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否则,按竞得人自动放弃论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7、标的物竟得后相关事项:竞得人须在签订《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8、房产租赁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3210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3.321万元,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 出租用途 | 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5、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人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6、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7、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8、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9、若标的物和另一标的物(温州市鹿城区南塘街南塘住宅区2组团9、13幢101室商业用房四年租赁权)由同一承租人竞得,则该承租人可以进行招商招租,但不得擅自整体转租,且两份租赁合同合同期内不得单独解除。承租人对外招商招租的,招商招租合同应在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出租人备案,招商招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招商招租每期收取租金的相应时间不得超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期限。10、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报名相关手续。11、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增价式的竞价会,价高者得;如对应标的物只有1名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的,须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报价成交,并当场签订《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12、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为企业法人的(机关国有企事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1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至2027年2月4日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南首五楼温州拍卖行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96799、180588882136、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8223507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31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奇玮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89992585 |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信河街松台大厦B幢4-6层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林女士 | 电话 | 0577-85502057 |
手机号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7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南首五楼温州拍卖行 |
联系人 | 郑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896799 | |
手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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