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林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林西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22G-03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名称 | 位置 | 出让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竞价幅度(万元) |
2022G-032 | 十二吐乡苏泗汰村国道303南侧 | 3704.80 | 工业用地 | 50年 | 0.32 | 18.83% | 24.54% | 根据审定的修建性规划方案确定 | 31.13 | 31.13 | 1或1的倍数 |
备注:其他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条字第:150424202200036号执行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1、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起至2023年1月3日上午9:30时止。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起至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时止。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时止。
4、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30时起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10:30时止。
挂牌期间,遇节假日不停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相关银行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指南》,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银行账户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林西县支行兴林分理处
账户名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行 号:103194427122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林西县支行
账户名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行 号:104194403016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林西县支行
账户名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行 号:102194400011
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县支行
账户名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行 号:105194400016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宫伟东 联系电话:0476-5355056
财务联系人: 张立锋 联系电话:0476-5355598
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刘伟红 联系电话:0476-5316758
依据林西县人民政府批复,林西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G-032号宗地
(一)宗地概况:拟出让地块属于2022年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十二吐乡苏泗汰村国道303南侧。拟出让土地面积3704.80㎡,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二)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1、容积率等于0.32;
2、建筑系数等于18.83%;
3、绿地率等于24.54%;
4、其它规划建设条件以批准规划设计条件等文件为准。
(三)土地起始价的确定
该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起始价为31.13万元(合84.00元/平方米)
(四)土地出让金的确定
该宗地出让成交价为出让金总额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只有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起至2023年1月3日上午9:30时止。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起至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时止。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午9:30时止。
4、网上挂牌时间为:2023年1月4日上午9:30时起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10:30时止。
(五)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抵顶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网站(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挂牌资源详情中浏览并下载相关文件。
(一)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浏览器版本不得低于IE10)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阅读交易规则,点击预竞买的资源;
(二)竞买申请书及电子签章
网上挂牌第一次报价不能选择增价幅度进行报价,应以起始价进行报价。
按要求填写《竞买申请书》,然后点击电子签章按钮,进入电子签章的页面,点击页面上方的文件下载按钮,在控件中点击打开按钮打开下载的文件,点击控件中的签章按钮,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将章放置指定位置点击鼠标左键,签章完成会自动覆盖下载的文件;之后点击文件保存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定签章后的文件,保存成功后将页面拉至底部,点击下一步。
(三)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按钮选择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账号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如对系统操作存在疑问,可点击交易系统服务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下载功能下载用户操作手册。
(一)挂牌报价:资源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选择资源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挂牌出价页面,按要求选择增加幅度的倍数,点击右下角确认出价按钮即可完成报价。
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报价必须按增价幅度的倍数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二)挂牌期确定预竞得人: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系统确定其为预竞得人。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
(三)限时竞价
1、询问期: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2、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时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倍数,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重置竞价时限,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在该地块4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系统确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3、限时竞价报价最高者为预竞得人:限时竞价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预竞得人。
预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系统确定预竞得人,并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预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作为违约金(预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剩余退还原支付账户。
(一)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通过确认资格的,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预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预成交通知书》,未通过审核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一)最高报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2、竞买资格确认书(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3、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4、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6、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8、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最高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2、竞买资格确认书(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3、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最高报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申请书(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2、竞买资格确认书(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3、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4、表示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线下提交一式两份);
5、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负责人的身份证(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线下提交一式两份,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资格确认通过后,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预成交通知书》及上述应提交材料的纸质文件与林西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交确认书》由竞得人在网上下载并签章后提交至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3.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在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与林西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交易公示结束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原路退还至基本账户(不计利息),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如有溢价款部分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
(一)竞买人未按照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全部要求执行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司法、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依法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2、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审批的;
3、出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第三条所列情况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上交易系统正常运行中,竞买人计算机用户端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活动的,后果由竞买人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不中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一)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竞得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竞得人逾期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五)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林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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