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权利人为温州市安居房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291号,建筑面积1907.76㎡。本次温州市龙湾区瑶溪住宅区六组团13-14-15幢201-2室(原瑶溪六组团13-15幢201-2室)商业房建筑面积约1560.84㎡已委托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增价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8、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3.7140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33.714万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 出租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取整数至百位),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4、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6、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7、对租赁合同执行未满一年,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为企业法人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意向承租方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本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12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租方,则该竞租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4、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次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下午5时止5、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6、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7、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13868832882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9992586 8、业务举报电话:0577-88565126 纪检举报电话:0577-885689839、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21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参加拍卖,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3日下午5时止(遇节假日顺延),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奇玮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89992585 |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B幢三至四层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卢先生 | 电话 | 0577-89888587 |
传真 | 邮箱 | 344038296@qq.com |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7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
联系人 | 郑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528852 | |
手机 | 13868832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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