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2年第一批国有建设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出让条件 预计出让价格 (以出让公告为准)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预(2022) 1号 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C、D、E地块 104538.05(合156.81亩) 地块C:84962.04(含公共通道面积3613.59㎡)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2% 应达到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8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地块C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4)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中区人民政府,权属归城中区人民政府所有。 76880万元 地块D:6963.41 不大于1.2且不小于1.0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应达到2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E:12612.6 不大于1.2且不小于1.0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应达到2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预(2022) 2号 白露大桥北岸东侧部分地块 198813.90 (合298.22亩) 地块一:56931.36(含公共通道面积1802.21㎡) 不大于1.7且不小于1.0 不大于45%且不小于20% 应达到25%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一)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地块四上建设中小学,并在建成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二)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规划纵一路A段道路(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长度为174米,宽度为30米);建设纵二路道路(道路等级为支路,长度为155米,宽度18米);建设规划横一路(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长度为912米,宽度为26米),建成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三)宗地内需配建: 1.地块一:(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2.地块二:(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3.地块三:(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所在地城区人民政府所有; / 地块二:59465.71(含公共通道面积1810.96m²) 不大于2.7且不小于1.5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应达到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三:44063.26 不大于3.3且不小于2.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应达到30%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四:38353.57 不大于1.0且不小于0.6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应达到30%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教育(中小学)用地 二、用地预申请 该宗地采用意向预申请方式供地,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本次预公告的土地预约申请保证金为每宗地1500万元,预申请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缴纳意向土地的预约申请保证金。 三、预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预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购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用地预申请。 四、预(2022)2号地块用地意向者可以根据地块情况,就规划条件等内容提出要求和建议,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02292 2811226(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地块的详细信息以最终的出让公告为准。 附件:1.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C、D、E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柳资源规划条件〔2022〕25号) 2.沿江路东侧桂中大道延长线西侧C、D、E地块位置示意图 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新提供白露大桥北岸东侧部分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柳资源规划条件〔2021〕388号) 4.白露大桥北岸东侧部分地块位置示意图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 6.用地预申请流程图 7.预约申请保证金缴纳账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8日
文章推荐:
青州市2023-089、2023-09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