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新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5-24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新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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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包含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规划调整、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90日历天 5.4质量标准:满足上位规划要求和国家、地方等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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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1078号】平顶山新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