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巴中恩阳区A11-03-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巴政公国土拍〔2022〕16号)
的补充公告
根据出让文件,四川巴中恩阳区A11-03-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巴政公国土拍〔2022〕16号)拍卖出让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发布补充公告:
一、将原拍卖公告中(三)其他:“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仅对A11-03-01地块进行拍卖出让;2.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更正为“1.竞得者须在该宗地内向登科街道办事处无偿提供拆迁还房5011.84平方米(其中门市1361.15平方米,住房3650.69平方米),还房标准为清水房,交房时间为3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问起算;还房交付前,竞得者应全面完成宗地开发建设,且宗地开发建设应经相关部门规划核实通过土地利用检查核验通过、竣工验收通过。安置还房交付标准详见拍卖文件。2.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二、将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计容商业用房≯6000㎡计容居住用房≯9035.52㎡计容商业用房≯6000㎡ 计容居住用房≯9035.52㎡”修改为“计容商业用房≯6000㎡ 计容居住用房≯9035.52㎡”。
公告内容一切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恩规条字〔2021〕第29号)为准。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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