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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自资2024-015

· 2024-04-09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自资规告字【2024】9号

经嘉祥县人民政府批准,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名称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起始总价(万元)综合楼面地价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元/㎡)
增价幅度(元/㎡)
嘉自资2024-015获麟街北、顺河路东3216住宅住宅70年、商服40年不大于1.6详见挂牌文件11582250393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9日登录网挂系统 (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日10时至2024年4月9日18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4月9日18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嘉自资2024-0152024年04月01日10时00分2024年04月11日10时0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 交房即交证。

4.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5. 由于系统原因,中国土地市场网、山东省土地市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

1、该宗地地上存在保留建筑,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建筑物评估价值另行支付相关资金。

2、该宗地竞得人可将地上保留建筑临时利用,在该宗地上新建、改建的,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嘉规条2024-012号】明确的指标实施建设。

3、该宗地内影响建设的各类地下设施和埋藏物的迁移、清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本宗地东临有两栋居民楼,居民楼的进出路在该宗地出让范围内,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保证居民楼及周边单位的正常通行,保证原有的水、电、燃气、热力、有线电视等供应和传输正常使用

5、该宗地规划条件确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地上和地下涉及热力、电力、燃气、上水、下水等公共设施新建、改建及补偿,由竞得人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并承担费用。

6、因出让后土地登记权属调查造成出让面积细微变化或界址点微调,在不增加出让面积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登记范围,出让价款不变。

7、拟约定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8、土地出让价款滞纳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金。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6866869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

2024年3月11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济宁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嘉祥县人民政府批准,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嘉自资2024-015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在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进行。委托嘉祥县公证处对网上挂牌出让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公证监督。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嘉自资2024-015号宗地位于获麟街北、顺河路东,出让面积3216.3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期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出让容积率不大于1.6。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嘉祥县成立新公司;在嘉祥以外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需在嘉祥县成立全资子公司。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只有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按网上交易规定的程序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获得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登陆系统后,可2024311日至202449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3)规划设计条件;

4)出让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参加上述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按照出让公告中提供的申请办理电话,咨询并申请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已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可参加嘉祥县行政区域内各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需重复办理。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济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办理指南。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照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电子竞买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上述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根据网挂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挂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网挂系统自动生成《网上挂牌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人。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441日上午10时。

2.挂牌截止时间:

嘉自资2024-015号宗地截止时间为2024411日上午1000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七、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不是定金。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竞买人如有违约行为,对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视情形依据有关规定不予退还。

(三)挂牌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交纳。

(四)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嘉祥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

(五)上述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4918时整,保证金缴纳金额为:

嘉自资2024-015号宗地350万元。

开户单位:嘉祥县财政局

行:网挂系统自动分配

号:网挂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通过电汇或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方式进行交纳。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应遵守银行额度限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分多次汇入竞买保证金帐号,系统自动以保证金账户累计余额计算交纳竞买保证金数额。

八、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嘉自资2024-015号宗地挂牌起始价为1158万元,增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39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济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询。

(二)网上挂牌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4110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网上挂牌报价期间有竞买人报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系统显示挂牌成交;

2)网上挂牌报价期间无人应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4.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限时竞价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期限截止后,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挂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网挂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所有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4 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挂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出让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内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五)监督、公证

挂牌截止前1 小时内以及网上限时竞价期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证处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祥分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祥分中心网络视频直播室对网上挂牌报价、挂牌截止及网上限时竞价情况进行监督、确认。公证处对网上挂牌报价、挂牌截止及网上限时竞价情况进行公证。

(六)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5日内持《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上述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嘉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七)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规定,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通过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互联网系统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

十、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规定的时限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未在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2)因竞买人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报价未在本须知规定时限内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3)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上述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必须在网上挂牌竞买申请前向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咨询;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操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祥分中心联系。申请人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专户,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因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格低于竞得人原成交价格的,保留对竞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网上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祥分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2、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监察、司法等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因竞买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不终止,其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竞得人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成交价的1‰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在成交后30日内仍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再按日另计违约金。竞得人逾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成交价的1‰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仍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再按日另计违约金。

(十一)、本次出让宗地为现状交付,土地开发程度为:

1)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十二、其他要求

该宗地地上存在保留建筑,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建筑物评估价值另行支付相关资金。

(二)该宗地竞得人可将地上保留建筑临时利用,在该宗地上新建、改建的,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嘉规条2024-012号】明确的指标实施建设。

(三)该宗地内影响建设的各类地下设施和埋藏物的迁移、清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本宗地东临有两栋居民楼,居民楼的进出路在该宗地出让范围内,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保证居民楼及周边单位的正常通行,保证原有的水、电、燃气、热力、有线电视等供应和传输正常使用。

(五)该宗地规划条件确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地上和地下涉及热力、电力、燃气、上水、下水等公共设施新建、改建及补偿,由竞得人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并承担费用。

(六)因出让后土地登记权属调查造成出让面积细微变化或界址点微调,在不增加出让面积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登记范围,出让价款不变。

(七)拟约定竞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八)土地出让价款滞纳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金。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网上挂牌出让。

十四、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嘉祥分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执行。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嘉祥分中心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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