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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设计(2024-2026)

· 2024-03-26

1.

招标项目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设计(2024-2026) 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 2401-330683-04-01-502088 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嵊州市
  2. 建设规模: 通过三年努力,完成对全市19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提升改造,其中2024年完成19所学校的校园环境整体提升改造、学生宿舍

改造、立面改造、部分学校的管网改造、教育及安全设施设备等。

工程估算总投资 26773万元 ,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 18533万元 ,设备费 2508 万(按20%计入),本次招标估算标准服务费 用: 391.2554 万元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359.955万元 (即投标最高限价,房建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8%)。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

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招标范围: 剡溪小学、三界镇中学、阮庙学校、浦口中学、马寅初小学、黄泽镇中学、谷来镇中心小学、仙岩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金庭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城北小学、三江小学、甘霖镇中学、甘霖镇中心小学、长乐镇中心小学、崇仁镇中学、三界镇中心小学、剡山小学、崇仁 镇中心小学、长乐镇中学涉及的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1.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各个学校分别按实施计划在15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

步设计评审通过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根据本项目所涉及的学校年度实施计划分批完成设计任务)

  1.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6版)》深度要求(如有新文件更新,以新文件为准)
  2.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4. 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是或否)。

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 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或者离 退休返聘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六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 (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

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拟派团队人员须提供 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3.2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 3.3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

准);

3.4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 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5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02日上午9:00。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 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 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4年4月 02日8时3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 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6.

  1. 投标保证金: /。
  2.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为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定标方式: 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确定 1 名中标人
  1. 业务质量保证: 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

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8.

招标人: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嵊州市官河横路333号 址: 嵊州市江滨西路329号4楼

编: 312400 编: 312400

联 系 人: 王夏钧 联 系 人: 钱帅杰

话: 15167551100 话: 18069583335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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