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然资网挂【2024】01(非住宅类)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形式 本次出让采用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在互联网上交易,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申请。有意竞买者可登录该系统(网址:http://221.230.60.42:8180/)参加竞买。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详见表1。 表1: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详见附件。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空间土地权利随地上权利一并出让。地下车位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时,按同一项目地下权设定办理,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三、竞买人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凡符合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申请)。 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不可既提出单独申请,又参与联合申请。 竞买人在提出申请之前,须按规定办理CA证书,方能参与网上报名。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其它资料(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等)详见附件。 五、挂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挂牌工作包括发布挂牌公告、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价及竞价、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等程序,对应的时间安排详见表2,表3。 表2
表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实行有底价出让。在竞买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认成交结果是否有效。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公章到丹阳市开发区丹桂路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竞得人,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其成交结果有效,成交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记录时间为准。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对不符合要求的竞得人,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竞得人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6个月内缴清。 若按约定进度缴款的截止日为非工作日,则该缴款截止日可顺延一个工作日。具体缴款截止日期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成交价款即为竞得人应缴纳的对应地块的总地价款(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其它税费。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以外币支付的,人民币与外币比价以成交前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间价为准。 九、交地 1、交地时间:在结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地上建筑物及附属工程价款(按评估价计)的前提下,成交后2个月内交付土地。具体交付日期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2、交地标准:现状出让。 十、开工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 十一、竣工期限: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十二、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G2415地块地上共建有1幢单体建筑物,地上工程建筑计容面积75.18�O,无地下建筑,评估作价12.38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连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出让。竞得人在支付对应地块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同时,还须向所在地政府支付地上现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价款(以评估价为准)。竞得人在竞买前须去现场实地勘察,并与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联系相关事宜。联系人:束传宝;联系电话:15862967737。 十三、竞得人因对竞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而需临时用地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十四、申请人须全面、仔细阅读相关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方咨询。申请人自行组织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自行判断并承担法律责任。从提交网上报价开始,即视为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十五、违规及法律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 1、不符合本公告有关竞买人范围的规定而参加竞买且在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的; 2、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不能按时履行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付款的; 3、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5、竞得人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网络攻击等非法手段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6、竞得人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对违规者,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解除出让合同,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土地上市交易黑名单,取消其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一年之内的竞买资格,且出让人有权对成交地块重新组织出让或采取其它方式处置。 十六、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收回上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十七、网上交易系统的登录方式及操作程序,详见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帮助。 十八、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0511―88968012,13705289183(郭女士);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事宜咨询电话:0511-86921805。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511―88159080。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3日 附件一、丹自然资网挂【2024】01(非住宅类)号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附件二、承诺书(样本) 附件三、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证书申请指南 附件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附件六、竞买申请书(样本) 附件七、资金证明(样本) 附件八、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资料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空间土地权利随地上权利一并出让。地下车位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时,按同一项目地下权设定办理,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竞得人因对竞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而需临时用地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 联系电话:0511-88159080 ??????? 联 系 人: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 开户单位:无 ??????? 开 户 行:无 ??????? 账???????号:无 ?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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