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空压站项目比选邀请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四年二月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合川空压站
二、比选项目概况:合川空压站1套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投递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比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除处理。
六、比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选中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递交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名山工业园内)
业务联系人(非收件人): 罗先生 电话:13981615680
技术要求联系人: 赖先生 电话:13778766067
监督/投诉电话:0835-2635470 邮箱:sjfxb@jian-an.com.cn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4日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比选人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合川空压站 |
2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合川空压站1套 |
3 | 最高限价(总价) | (85)万元,含税13%价,提供增值税专票。*报价超过限价作自行作废处理 |
4 | 到货时间 | 定点后135天内交货,交货安装地点:建安重庆分公司 |
5 | ★付款方式 | 30/30/20/2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0%的货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
6 | 比选方式 | 自行公开比选 |
7 | 比选办法 | 综合评分(),最低价法(√) |
8 | 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 通过资质审核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纸质文件共2份,加盖骑缝章,其中:技术1份【须提供电子版,U盘拷贝】、商务1份【含总报价(总报价为含税价,并注明税率)、分项报价、资质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比选申请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是快递送达,必须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否则比选时遗漏,责任自负)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 / 元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报价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年 /月 /日 /点前(比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 截止时间:2024-3-1日9:00点之前。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邮寄递交地点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潘泽兵:13908169579 |
13 | 答疑 |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 ,招标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技术正本1份、技术电子版本1份、商务1份(含总报价、分项报价、资质文件),技术文件内须包含技术要求响应表。
3、如比选人派出参与招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技术要求提供。
5、其他 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及质量体系等。
(二)答疑
比选人在收到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参与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文件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规定的时间(2024年3月1日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超过比选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二、比选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在合川基地建设一套智能压缩空气站。生产区域动力气体供应由集中化智慧节能空压机站房供应,并应用智能恒压控制系统,应用节能管道,项目着力打造绿色低碳智慧站,空压机系统选择高效、节能、环保、智能的整体解决方案,并按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标准建设空压站。
服务内容:智能压缩空气站的设备系统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交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资料交付,含相关证书办理,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旧设备拆除等。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总则
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空压机站房设计;空压机系统、联控系统配置方案,投标设备系统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交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资料交付,含相关证书办理。主要包括:
(1)需方按供方设计方案,负责站房预埋件的施工安装、接入总电源至供方区域控制柜进线端等,其余空压机系统各站房规划设计、设备布局方案;智能调度及信息化系统及招标清单内设备均由供方提供。投标方负责由招标方上述外的整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调试阶段所有安装用辅助材料,包含空压机站房内部电缆、内部空压机管路等。
(2)竣工资料交付、技术培训、交验及技术服务。
(3)本包件包括空压机站房新建空压机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空压机站房(含系统专用配电柜/箱),所需电源已引至安装位置,站内气管、导风罩等须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配置,其中站内气管全部采用节能超级管道。
(4)本项目空压机系统用于提供需方生产区设备及气动元器件的生产用气。
(5)物联网系统用于空压机系统联网运行,达到节能减排的智能化运行。
1.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国家标准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项目须由供方提供行业领先的环保节能设备。设计方案具备达到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认证软硬件标准,并由供方单位组织完成上述认证工作,获得由权威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认证证书,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未能获取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认证证书则给予30天整改时间,整改后仍由供方负费进行认证。仍未通过的视为质量验收不通过,需方将拒绝验收系统,至获取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认证证书结束,且有权索取相应损失的赔偿。
1.4供方对其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质量负有全责,包括其外购的产品。供方供货的产品如果由于设计、制造等质量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无法满足所有技术性能要求,则供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
1.5供方提供的设备涉及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均采用中文,相互间的通讯、谈判、合同及签约后的联络和服务等均应使用中文。
1.6空压站设备进行设计制作时应以功能齐全,性能稳定,动作可靠,且便于安装、维护检修等多方面为原则,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优质产品。
2、技术性能指标
2.1执行标准
设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若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时以较高标准为准。若有最新标准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1)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GB/T-52261-2019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3)ISO 2151-2016 压缩机和真空泵的噪声试验规格
(4)ISO8573-2001一般用压缩空气质量等级及污染物检测标准
(5)ISO1217:2009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标准
(6)GB/T3853-2017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7)GB19153-201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8)GB/T26967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9)GB151《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10)JB/T 4709-19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11)GB/T13277.1-2023 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
(12)GB∕T 16665-2017 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
(13)JBT10526-2017一般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
(14)TCGMA 031001-2018 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
(15)GB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16)JB/T 13346-2017一般用压缩空气过滤器
(17)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8)GB/T 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19)GB/T 50102-2014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2.2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2.2.1设备安装地点:空压站内,智能控制系统安装于站房内及部分安装于空气管网系统中。
室内最高温度:45℃
平均相对湿度:最大100%
海拔高度:约250米
2.3工程条件
供电电源:三相五线380VAC(±10%),50Hz(±1Hz);
供水条件:一般用工业冷却水
2.4设备使用参数及要求
2.4.1 空压机设备(0.70MPa用气,最高压力0.75MPa。)
序号 | 采购要求 | 备注 | |||
1 | 空压设备能力要求 | 用气压力:0.70MPa | 单台流量:≥29m3/min | 共2台合计:≥58m3/min | 质量要求满足GB_T 13277.1-2008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中表2固态颗粒等级2级,表3湿度等级5级,表5含油等级2级 |
2 | 信息化要求 | 智能恒压集中控制系统 及信息化系统 | 1、联控功能:集中联控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远程监测、异常工况检测、故障报警、保养到期提醒、瞬时电耗、总耗能、总产气、单耗评估、联锁开关机等。 2、系统智控功能:自控系统根据总出口压力的变化情况自动切换空压机启动和停止。 3、自动负荷分配:螺杆机组合启停策略:通过人机交互设定主力机、备用机、维修机,充分利用变频机的特性,系统自动根据负荷情况按后入先出方式自动投入主力机,投入并切换备用机,计算并分析备用机的效率,按效率分配备用机投入的优先权重。当运行机临时出现故障自动停机时,需能达到根据当时负荷情况,合理化的自动启动备用机,并且当自动启动备用机出现备用机因故障无法启动时,需能达到自动启动其他完好状态的备用机。将压力稳定在±0.015MPa以内。 4、其他系统:空压站内的智能电表、流量计等装置具有通信功能,接入并采集其数据到联控系统。 5、系统各项数据配合接入需方企业级信息化系统。 6、支持上位机功能,连接采用光纤 | ||
3 | 安装要求 | 本项目的安装施工全部由中选单位负责 | 交钥匙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管道阀门电缆的采购和安装、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报检 | ||
注:空压机属于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设备稳定性应能满足长期不关机稳定运行; |
注:投标人根据各自的产品型号及参数进行投报。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对设备的技术参数列表,结合同类型项目的使用场景,设计出成熟可行的技术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方案设计完全满足供方,如设计方案不满足供方实际需求,将由供方自行负责整改到达标为止,需方不调整费用。
2.4.2制造厂资质要求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4.3功能及要求
(1)用气方案配置供方自行设计,保证有备机使用,并配合多机并联智能管理系统,降低使用成本。
(2)供方考虑能效比高的机型,降低电能消耗。
(3)空压机组及配套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为自动无人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空压机起停操作、冷干机起停操作及辅助设备自动排水等工作;
(4)设备系统联控需进入工厂信息化管理系统,供方免费配合需方进行系统接口开放及二次开发,以满足需方信息化管理要求;
(5)本项目所有系统均不设锁机功能,运行期间不得限制设备使用功能,或在正式验收前交付永久授权码。
(6)设备必须具有一定的节能逻辑,能满足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要求,能满足连续无故障运行。空压机设备还能自动调节流量,以适应不
(7)同工况,不能有频繁加、卸载及频繁停机、重启现象。
(8)本次招标空压机设备不允许贴牌、套牌、代加工,且应具备主机生产加工能力。供方应保证提供技术成熟、可靠的产品,设备应品质优良、性能可靠,在设计、制造时应充分考虑。
(9)空压机的油气筒上须装有油位指示计、泄油阀、安全阀、泄放阀、压力维持阀、热控制阀、压力表等。安全阀的选择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的有关规定。
(10)为保证空气压缩机安全、可靠运行,必须设有控制排气压力、排气温度、运行电压、运行电流等自我保护功能,PLC液晶显示器。
(11)空压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防止因漏电而造成危险。
(12)安装要求:机组为整体箱式结构,其集气、油、电气、冷却及仪控为一体。无需作专门的基础来安装机组,也无需用地脚螺栓来固定。机组只需一平整的混凝土平地。机组一经运抵现场,需正确接通电源、空气管道,空压机即可投入运行。
(13)空压机优先采用永磁变频两级压缩双螺杆。电机冷却方式风冷保证电机冷却效果不受低频低转速影响。电机与机头优先采用齿轮直联连接,保证传动效率。电机永磁体耐温等级不低于180℃,磁通密度不低于38。空压机采用双变频设计,主电机及冷却风扇均变频运行。能效等级为国家能效等级一级。
(14)压缩机主机与整机必须为同品牌,后处理设备与空压机同品牌,过滤器需有压差显示器,配置制动排水装置。
(15)机组连控:应实现空压机系统之间的连锁、自动起动、关停。
联控系统要求空压机、后处理设备、管路系统数据传感器集中控制运行。机组实现有限人员操作或完全实现无人化。
(16)空压机组应与工厂总控系统兼容合并。空压机接口至少包括启停指令、启停状态故障状态等参数,同时后处理设备均需485通讯接口及配套系统信息还原软件,联网后具备自动控制设备系统运行要求,已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17)动力电源:主电源供方负责接至供方提供区域配电柜进线端。
(18)空压机系统安装智能电度表、流量计,485数据接线端数据采集,站房数据采集汇总,实现智能控制,远程启停。后处理设备485数据线端数据采集,各站房数据采集汇总。
(19)终端管网压力波动幅度不大于0.015Mpa。
(20)部件、仪器仪表、转换控制面板、管道以及配电柜内的线路等进行标识,且应确保其与图纸的一致性和可追踪性。标识必须经久耐用,不易污损。
(21)干燥机需严格按照ISO9001 GB标准、QS、压力容器检验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长期安全、高效、可靠运行。干燥机制冷零部件、控制元件采用国际优质品牌,经干燥机处理后,压缩空气压力露点温度小于4℃;含油量达到1级标准,压缩空气中最大含油量为0.01 mg/m3。
(22)空压机设备需预留余热回收利用接口,便于以后实施余热利用。
2.4.4系统性能要求
序号 | 具体要求 | 必须/优先 |
1 | 能效等级不低于一级(需在能效备案网备案且现场查询) | 必须 |
2 | 冷却方式:风冷 | 必须 |
3 | 电机冷却方式:风冷,冷却方式IC416(独立风机冷却) | 必须 |
4 | 空压机及附属设备应满足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要求。 | 必须 |
5 | 空压机及附属设备应满足连续无故障运行至少8000小时。 | 必须 |
6 | 空压机设备应能自动调节流量以适应不同工况, | 必须 |
7 | 压缩方式:两级压缩双螺杆主机 | 优先 |
8 | 电机与机头连接方式:齿轮直联连接,传动效率高 | 优先 |
9 | 电机永磁体耐温等级不低于180℃,合理的磁通量设计,确保不退磁。 | 必须 |
10 | 变频空压机所配专用变频电机的防护等级常压不低于IP55,低压不低于额定电压5%,能效等级IE4,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 | 必须 |
11 | 空压机进气口配置空气过滤器,空气过滤器滤芯寿命不小于4000小时 | 优先 |
12 | 主机转子设计使用寿命200000小时,主电机轴承设计使用寿命100000小时。 | 优先 |
13 | 压缩机、主机、控制系统应为整机同一品牌。 | 必须 |
14 | 电气系统主要元件应采用ABB/西门子等一线品牌。 | 必须 |
15 | 空压机采用客户用气端压力进行调整产气量,减少管网压力波动。 | 必须 |
16 | 设备系统电气装置的绝缘、耐压、接地保护应符合GB5226相关规定。 | 必须 |
17 | 变频空压机所配电机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专用永磁变频电机同品牌。(如河北中磁,佳木斯等) | 必须 |
18 | 空压机同等品牌或国际一线品牌 | 必须 |
19 | 压缩空气精密过滤器压差显示器、零气耗自动排水器; | 必须 |
20 | 终端管网压力波动幅度不大于0.015MPa | 必须 |
21 | 物联网和联控柜对空压站内所有设备采集数据,上传到平台系统 | 必须 |
22 | 储气罐容积 10m3,工作压力 1.0MPa ,申江同等知名品牌。 | 必须 |
2.4.5自动控制系统要求
序号 | 具体要求 | 优先/必须 |
1 | 控制面板配备PLC液晶显示器,触摸式开关,具有自我诊断及保护功能,显示面板能显示机组实际运转情况。如机组发生故障(现场故障),具有记忆功能(历史故障)全自动控制,只须开机(ON)和关机(OFF)两种操作,其余均由控制器自动完成。 | 必须 |
2 | 压缩机控制(包含但不限于此):卸载压力、加载压力等;且卸载/加载压力间的压力调节范围(常压为0.7~0.75Mpa)应适应我公司的设备使用工况。 | 必须 |
3 | 压缩机保护(包含但不限于此):故障停机、电机过载保护、停机报警、起动状态保护、最少停机时间等。 | 必须 |
4 | 主要显示(包含但不限于此):最大工作压力、排气压力、空气过滤器前后压差、排气温度、主机排气温度、电机过载或温升状态参数、风扇电机过载、运行时间、加载时间等。 | 必须 |
5 | 可设定参数(包含但不限于此):控制参数、卸载压力、加载压力、加载延迟时间、起动/日期/时间参数、最少停机时间、停机间隔、电力恢复时间、保护参数、故障停机时间、主机排气温度、信号延迟时间等。 | 必须 |
6 | 能够随时监视系统压力的变化,从而做出最有效的调整来满足系统的用气量要求。 | 必须 |
7 | 具有逻辑控制系统,具有自我诊断及自我保护功能,良好的人机中文显示、面板能显示机组实际运转情况,可实现启动前系统自检,并在运行中监测所有安全相关参数。 | 必须 |
8 | 异常停电时自动记录数据,不会丢失;来电后设备应处于待运行状态,待操作人员检查各状态参数是否正常后方可继续运行。 | 必须 |
9 | 控制柜上应有紧急停机按钮,可以让操作者在正常的操作位置触摸到且不宜误碰。当按下该键时,设备应能够立即停机,当复位该键时,设备应进入待机状态。 | 必须 |
10 | 操作系统应为中文显示。 | 必须 |
11 | 当出现危急或出错状况时,正确的报警或信息必须被逐个确认。 | 必须 |
12 | 报警信息能够准确显示到具体的报警位置及故障原因。 | 必须 |
13 | 要建立每个报警和出错信息的追溯记录。 | 必须 |
14 | 当电源出现故障,电源故障报警;故障排除后,在程序中断的步骤处控制系统能重新启动,有断电记忆功能,所有运行数据能被储存记忆不被丢失。 | 必须 |
15 | 具有全自动程序运行操作的控制系统,并有手动或应急操作的控制系统;在硬件、软件中不能设置任何类型的锁,否则以违约论处。 | 必须 |
16 | 空压机、后处理设备、预留485接线端口 | 必须 |
2.4.6数据和安全要求
编号 | 具体要求 | 优先/必须 |
1 | 在断电状态下,所有存储在系统中的用户信息和运行数据均应保存完好,不能丢失。 | 必须 |
2 | 设计制造满足相关设备安全设计规范 | 必须 |
3 | 设备应具有安全保护功能,当安全保护装置未处于正常状态时,设备应停止运行,并在运行界面上显示相应的警报信息。 | 必须 |
2.4.7设计、安装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优先 |
1 | 设计主要包括空压机和后处理以及管道连接至主管的设计;供方的工作必须使得整套系统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供方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专章阐述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和方法; 2、辅助系统的设计:明确配置与选型,并给予说明; 3、供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并提供电子版技术资料。 | 必须 |
2 | 相关设备及部件要通过耐压试验,并提供相应报告。 | 必须 |
3 | 各个零部件、设备、电气及仪表部件都配上铭牌以便于识别和方便操作。 | 必须 |
4 | 管道材质为铝合金 | 必须 |
2.4.8安全与环保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优先 |
1 | 设备负载运行状态下,距离设备1米处其噪音不超过85分贝。 | 必须 |
3 | 布局:应提供设备尺寸、重量、接口位置. | 必须 |
4 | 与操作工接触的保温层外表面的温度为≤40℃。 | 必须 |
5 | 所有润滑系统不允许有渗漏油现象。 | 必须 |
6 | 各系统管道(如果有)均需按国家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管道内液、气体流向标识;所有危险部位(如果有)均需做好防火、防烫伤、防机械损伤等警示标识。 | 必须 |
7 | 电器设备控制具备执行ECPL功能 | 必须 |
8 | 空压站房具备安全防护 | 必须 |
2.4.9文件资料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优先 |
1 | 设计/制造阶段 | 必须 |
供方在设计阶段应产生并提供如下一般性文件: 1、设备平面布局图和设备外部系统接口图 2、系统连接和构造的配置说明 | ||
2 | 交付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厂合格证书 2、供方应保证设备在测试和调试期间所用仪器、仪表(如有)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检定证书。 3、提供设备点检手册。 4、机械说明书、设备基础图。 5、设备的电气连线图册、电气原理图(PID带详细备注) 6、设备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步骤是详细的、完整的)、设备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7、上述纸质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字体格式为简体中文或英文并附简体中文注释,纸质版应装订成册,禁止散页。 | 必须 |
2.4.10安装调试要求
编号 | 要求内容 | 必须/优先 |
1 | 供方应按需方确认的安装时间及合同的要求在需方的项目现场负责设备就位和安装。 | 必须 |
2 | 供方安装调试设备时,现场必须有安全警示牌,对现场安装调试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 必须 |
3 | 供方应派具有专业工种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调试,须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及需方的相关规定,接受需方现场人员的监督管理,遵守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二《安全、环保协议》等需方的规章制度、如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损失和处罚。 | 必须 |
4 | 设备安装调试所需要的全部工具和设备都由供方自己负责。 | 必须 |
5 | 在供方安装设备的过程中,若因供方原因破坏需方既有设施,则供方在安装完毕后应把被破坏部位修复至原状。 | 必须 |
2.4.11后处理技术要求
序号 | 具体要求 | 必须/优先 |
1 | 符合JB_T10526-201一般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要求 | 必须 |
2 | 干燥后压缩空气质量等级满足GB_T13277.1-2008压缩空气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3-5-2要求 | 必须 |
3 | 最小干燥处理量80m3/min | 必须 |
4 | 最大干燥净化压力损失0.02MPa | 必须 |
5 | 变频调节功能、电控系统AAB/西门子 | 必须 |
6 | 压缩机品牌为进口品牌且具有变频调节功能 | 必须 |
7 | RS485通讯功能 | 必须 |
8 | 与空压机同一品牌 | 必须 |
9 | 冷却方式:风冷 | 必须 |
2.4.12验收
编号 | 要求内容 | 优先 |
1 | 本套设备系统及各部分的压力、安全、有害气体排放浓度、噪声指标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环保标准要求。 | 必须 |
2 | 验收需做现场空(负)载试验,供方应提供现场空(负)载试验所需的所有物品(如压缩机油、脂、相关的专业工具等),其费用应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 必须 |
3 |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设备验收组进行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设备验收报告确认。 | 必须 |
4 | 初步验收:供方提供的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后且服务须满足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货物质量、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等),设备在需方工厂试运行15个工作日内无故障并达到一级能效空压站标准要求。 | 必须 |
当本设备符合验收条件并完成初步验收后,由供方的安装调试人员、需方的生产车间、设备部、安环部、工艺部代表对初步验收结果签字生效后视为本设备初步验收合格。若设备在初步验收前设备本身因缺陷出现故障,而非操作人员不熟练所致,则自故障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时间。 | 必须 | |
5 | 最终验收:从设备初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无故障运行后需方及时组织验收,需方提前1周通知供方派员参加。 | 必须 |
6 | 能效验收:由供方付费邀请有资质的权威第三方(如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能效测量,至获取一级能效空压站认证证书止为通过能效验收。承诺系统运行单耗:≤0.1kw.h/m3 | 必须 |
6 | 验收依据: 双方签定的合同和认可的各项技术文件、设计资料等。 供方提供的设备图纸及技术参数。 各零部件(使用及维修)说明书、设备维修时的主要图样(含装配图)。 获得权威第三方一级能效认证证书 技术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内容和指标。 | 必须 |
7 |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设备主要部件配置及质量 设备空(负)载试验及试验结果 检查安全报警系统的功能 压缩气体无泄漏,设备无渗漏油象 考核操作人员的培训结果 最终资料提供是否完善 产品标配的配件(按出厂装箱单)质量与数量 备品备件的质量与数量 电柜、电缆及排架等布置是否安装整齐有序,各元件、线缆标识是否详细无误。 机械零部件无铸造、焊接、加工等缺陷。 计量仪表的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校准证书有资格第三方出具的一级能效空压站认证证书。 技术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内容和指标。 | 必须 |
2.5品牌要求:
2.5.1空压机整机要求国际一线自主品牌,品牌厂家具备自主研发生产机头及其他关键核心零部件能力,后处理设备需要与空压机同一品牌;
2.5.2主要电气品牌西门子、ABB或其它同级一线品牌;变频器使用安川/汇川或同级及以上品牌;
2.5.3电机采用河北中磁,佳木斯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或同级品牌;
3、检验考核要求
3.1设备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45天,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招标方按合同约定和装箱清单等对设备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现场交货检验。
3.2设备经现场交货检验合格后,需方向中选方出具现场验收单据。但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设备质量的依据。
3.3双方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及时组织对设备进行试车验收。同时中选方须向招标方提供所购设备、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1套、方案图、电路图、接线图等技术资料和图纸、控制系统说明书、主机说明书、详细操作和维护手册、设备配件手册、设备合格证明书、装箱单、材质证明书、安装记录、检验报告及其他材料,其中各类图纸需提供纸质文件和CAD格式文件。供方并向招标方提供用于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安装计划、安装记录等资料。
3.4设备使用当地政府部门对设备有特殊检验检测要求的,中选方须配合需方在规定定的日期完成地方检验部门的验收。招标人对产品的验收并不减免供方因产品质量缺陷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中选人在系统运行稳定后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如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进行空压站能效认证现场测量,且在获得一级能效空压站认证证书视为能效验收通过。
4、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4.1备品备件需要列明清单明细,并免费提供首批次常用易损备件。
4.2设备验收完毕后,供方应负责将所有检测、维修设备及工具单独装箱直接交付最终用户。
5、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5.1供方应提供至少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服务的内容,供方可提出更加优惠的服务项目或承诺,招标人将积极予以考虑。
质保期:质保期为系统整机最终验收合格后不低于24个月,质保金在最终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若整机及主机有额外的免费延保服务,将优先考虑。
5.2所有维修服务必须是每天24小时随传响应,即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系统完全恢复正常为止,如有更优的维修服务条款,将优先考虑。
5.3供方必须提供设备首保免费服务,时间从设备运行开始600小时内。在质量保证期内除常规维保耗材外,由于设备材料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方必须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的,必须免费更换,提供彻底整改服务,并提供相应备用品,并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5.4提供首批易损件清单及后续常规易损件清单,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而维修或更换的设备材料,其免费质量保证期必须重新计算;且维修完成后必须另免费提供备品备件。
5.5供方应承诺对设备进行长期的追踪服务,对设备终身提供技术服务和配件供应,机械设备质保期满后,需方承担相应技术服务费用。
5.6质保期内,除首次维护保养外,供方还应到需方现场对设备作每月一次的定期免费巡检维护,如有更优的维修服务条款,将优先考虑。
6、质量保证
6.1中选方应保证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6.2中选单位为需方所提供的设备须是优质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格和质量的产品。
6.3中选单位为需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
6.4中选单位设备在进场时,须提供有关的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厂家的材质说明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6.5若中选单位运至需方工地的设备有质量缺陷或不符合需方进场计划的要求,需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供方立即运离施工现场,需方亦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修复缺陷或调换直至满足需方要求。如发现由于设计、制造产生的重大缺陷,需方有权退货。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选方负责。
6.6需方对设备的验收并不能解除中选方在合同上对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在设备开始正常运转前的任何时间及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问题,中选单位仍然要承担责任。
6.7质量保证期从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设备从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不低于2年,空压机关键部位螺杆转子、齿轮箱、轴承、主电机4关键部位要求质保期为5年。
6.8生产地约定:设备不允许委托第三方制造或代工,否则属于严重违约情形,信息化系统等特殊模块,请注明合作单位及其同行业业绩。
三、其它要求:
1.服务内容:智能压缩空气站的设备系统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交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资料交付,含相关证书办理,含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2.交货期:45个日历天,24年3月底具备供气能力。
3.安全责任:确保货物在配送、装卸、安装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若验收交付前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交货地点:重庆合川基地。
6.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免费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堆放至指定地点。
四、比选办法
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最低价法。
2、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
3、比选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比选申请资料。
4、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5、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咨询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咨询合同,以此类推。
6、中选人需在比选结果公布后3天内按比选人通知签订相关商务合同。
第三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买卖合同甲方(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标的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2、产地、生产厂家:*******************公司。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生产制造。
4、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等供货。
第二章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第二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所列:********
2、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该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设备构成、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4、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
第三条 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单笔支付金额大于4万元,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总价款的30 %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
2、第二期付款:乙方设备预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3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第三期付款:乙方设备终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总金额40%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
4、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20%的货款,在设备终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不计利息。
5、若设备到甲方现场,终验收不合格,甲方在作出令乙方退款的决定后,乙方应在2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退款后,乙方可将设备运回,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
6、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均以乙方提供的以下账号支付: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第三章设备验收
第四条 设备的验收程序:
1、如果甲方认为该设备需进行预验收,可在双方书面约定地点进行,若在乙方现场进行,甲方根据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分别对设备、随机装置和选件(包括辅助设备)等按合同和《技术协议》、出厂合格证及典型零件加工(加工零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要求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预验收报告,设备方可装箱发运。预验收所需工具甲方按《技术协议》提供,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仪器、刀具、材料、辅料等)均由乙方提供。
2、若设备最终验收在地点为甲方的安装地点,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双方进行开箱交接,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按合同、《技术协议》约定或乙方合格证、说明书标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静态精度指标、动态精度指标、功能、负荷试验等检测验定,形成书面记录,由甲方设备主管部门认定。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验收报告后,验收有效。若设备在终验收时需要由当地检测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方可使用的,所需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四章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包装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23年 月 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
第六条 在发货前5天内,乙方用传真给甲方交货计划一份,注明设备和材料的装箱单数量、装箱单单号、项目名称、数量、毛/总重量、大约尺寸、每个包装的体积、装车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对超大和超重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乙方应确定发货路线,以便甲方作好存货准备。
第七条包装与标志:
1、包装应满足长途、安全运输货物的包装箱之要求,包装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得收取甲方材料费、押金等,甲方无返回包装材料的义务。
2、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同时适合于陆运和海运),以保证货物安全、完整、保质保量地到达目的地。
3、乙方应在拆散件及散装的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标签标明装箱单号、主机设备名称以及在组装图上的位置;除上述外,还应该用备件 适用工具来分别标注。
4、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油漆注明:
装箱单号
唛头标记
设备名称
箱号、包号
收货人
毛/净重
目的站(港)
尺码(长×宽×高 mm标注)
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 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标志图案。
5、若货物重量为5吨或5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明显地印刷标明常用标记图案,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迁。
6、甲方现场安装和试车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应同设备分开,按种类包装,这些物品应尽可能装在不同箱内。
7、电气设备和仪表应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对组装的和部分组装的电气设备的包装,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箱号的设备应尽可能不混装在一个箱内。
8、若因乙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护而造成的货物锈蚀、损坏、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补给,费用乙方自理;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以上问题发生,乙方本着合作的态度,要积极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补给,可适当向甲方收费,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每个包装箱将带以下资料:
(1)、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壹份;
(2)、出厂检查和试验的详细记录壹套;
(3)、质量保证证明书壹套。
第五章技术服务、操作维修培训及质量保证第八条:此项目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第九条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保修相关事项按《技术协议》执行。
第十条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以双方在验收合格书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乙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内,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24小时响应并在4个工作日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在质量保证期后,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设备是由全新的材料生产制造的全新设备,且设备构成的元器件的标识清楚可识别。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果货物的质量或主体设备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修理、更换相关零件,乙方经修理、更换相关零件后6个月上述缺陷仍未解决,乙方负责退还甲方货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经济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服务。如服务延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乙方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质量)与配套件的质量负责,凡因制造与配套的问题或包装不良造成运输中设备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质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实行三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可向甲方适当收费。
第十五条质保期满后,双方可就有关设备的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指定的地点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0.5%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第十七条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由乙方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第十八条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如因乙方安装、调试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十条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一周(7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除本合同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
第七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九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技术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的约定
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甲方指定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联系人:罗银章联系电话:13981615680;
乙方指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构成违约。
第三十条乙方提供的设备如果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如果甲方承担了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一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三条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合同履行完成。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 乙方 | ||||
单位名称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地址 | 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 单位地址 | |||
董事长:耿海波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时间: | 签字时间: | ||||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
手机:13981615680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税号 | 税号 | ||||
邮政编码 | 625100 | 邮政编码 |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2635443、2635389。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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