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常年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 | SDGS-FZ-2024-0035 |
| 2024-01-20 | | 2024-01-23 |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FZ-2024-0035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常年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组织形式 | 委托采购 | 代理机构 |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服务期 | 2年(合同按年签订,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 100%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为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有效规避各类法律风险,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力度,拟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2年(合同按年签订,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 2.2 采购范围 |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协助设计院集团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与合规意见。 (1)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全面掌握与设计院集团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司法实践中的有关事项,准确地向企业领导人提供有关决策的法律与合规依据,避免决策的盲目性。 (2)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作出预测,从法律与合规角度提出避免或减少风险的相关措施。 2.应设计院集团要求,参与起草、审核、制订设计院集团重要规章制度。 3.参与日常经营合同的谈判、起草和审查工作,并根据设计院集团要求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风险提示函;指导设计院集团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部门管理企业合同,指导其正确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制定本企业合同的管理制度; (2)培训合同业务人员,并建立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 (3)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堵塞漏洞。 4.参与设计院集团及所属子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制等涉及设计院集团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维护设计院集团权益的法律事务。 5.参与设计院集团及所属子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发行股票、债券及大额融资项目,规范并确保每个项目运作的合法性。 6.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服务,指导设计院集团工作人员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有关法律事务。 7.接受设计院集团委托,代理企业的诉讼和仲裁活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8.配合设计院集团企业有关部门每年对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2)配合有关部门普及法律常识; (3)协助设计院集团搜集、编制与设计院集团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企业领导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提供工作依据。 9.及时为设计院集团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每季度应根据设计院集团委托事项(包括合同审查、咨询等)出具风险分析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解决方案、相关同类案例解析等。 10.办理设计院集团交办的其他与本企业有关的法律事务。 (注:法律顾问受托从事以上第4、5、7款约定的工作时,我公司另行签订专项委托服务协议)。 |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中国大陆境内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不少于3年(至供应商人报价文件递交之日满3年),拥有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60人。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2项中央企业或国有企业常年法律服务。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境内律师执业证书,由合伙人律师担任且从业时间为15年及以上,同时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国有企业或央企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2)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须持有境内律师执业证书,从业时间3年及以上,均须为供应商自有人员。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_2024-01-20 09:00至2024-01-23 17:00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免费下载_元,图纸每套售价_/_元,其他文件费用_/_元 |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9 14:00。 |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交易平台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本次项目不需要办理CA,投标人需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以PDF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1-29 14:00; 递交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
7. 补充信息 1. 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31-68975763、17661090675、17661090680。 |
8.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5号楼 | 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1号楼 | 邮政编码 | / | / | 联系人 | 田先生 | 孙铭浩 | 电话 | 0531-68939691 | 18865570097 | 传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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