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2]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新华建设能源汽车小镇生产基地以东、大明铝业以南、秋涛街以西、花溪路以北 | 19260.04 | 一类工业用地、地下人民防空设施 | 2.0~2.6 | 40%~65% | 10%~15% | 40 | 1057 | 2000 |
二、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及标准地要求(地块以标准地出让)
产业 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亩均 税收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准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 (万元/吨) | 达产后年销售产值 (万元) | 建设 期限 (月)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400 | ≥30 | ≥4.1 | ≥1969.03 | 15000 | 36 |
注: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地块申请人竞得土地,竞得人若不是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则必须按开发区入园项目有关规定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企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受让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七、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5日。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5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6:00止,此以实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挂牌起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00起,
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10:00止;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八、确定竞得入选人
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九、其他事项
1.该地块已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4209.34平方米,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等总价值人民币32655512.19元。土地成交后,地块所带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由土地受让人一并受让,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十日内将此价款缴纳至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账户。
2.地块申请人竞得土地,按照约定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按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簿》上应按照合同约定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其权属变动须满足标准地项目要求。
3.地块配套设施、地下空间开发等规划要求详见《金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4.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有关税费。
5.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9150188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人:吴先生、韩女士
4.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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